资助工作计划集锦8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助工作计划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资助工作计划 篇120xx年,我校在全面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把握好上级关于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实好相关资助任务,紧紧围绕教育局关于资助工作的具体安排,提高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实现各项工作责任目标。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是认真细致做好20xx年我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在总结20xx年发放经验的基础上,提前做今年暑期助学贷款发放前期准备工作,为贷款学生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全面、足额、按时回收20xx年全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贷款回收率力争达到100%。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幼儿资助的审核、发放与管理工作。
三是着力寄宿制学校伙食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家庭困难寄宿生资助的审核、发放与管理工作。
四是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资助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我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全面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
(一)、完善机制,确保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在总结上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今年,我校继续完善机制建设。
1、完善政策宣传机制
为了让老百姓了解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今年继续完善资助政策的宣传机制。实施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首先继续做到“四个一”,即在当地公众处制作一幅永久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向每个学生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在每个交通醒目处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标语;各学校普遍做到“四有”,即有墙报、有横幅、有标语、有贴画;各学校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为主题的感恩活动,收集典型事例。
2、完善制度管理机制
依据国家资助政策,根据我校实际,继续完善相应的实施细则,规范各
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按照上级学生资助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审核、分批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在各校建立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具体负责各校的资助工作。认真总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经验,研究对策,理顺工作关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今年我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对各项资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不规范操作现象。一是加强对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贫困证明,班级和学校共同把关的审核申报程序。二是定期对资助经费的发放进行检查,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学生身上,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和分配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三是加强对全镇小学(幼儿园)伙食资金的审计检查,把伙食资金全部用到学生的生活上,提高伙食质量,让孩子们在快乐的生活中健康成长。
4、建立上下一致机制,如期完成20xx年贷款回收任务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xx)19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文件精神,各校要制定好本年度贷款学生的归集汇总回收奖励办法,做好本辖区内贷款学生的本息回收上缴任务。
(二)、善于思考,把握资助工作规律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如何保证资助资金的正确使用,如何保证生源地信用助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如何确保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资助经费有序发放,如何构筑顺畅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如何对贫困学生既进行资金物质方面的资助,又要加强诚信教育,提供道德精神资助等等,都要求我们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善于探索,寻找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注重总结自身的典型经验,注重学习其他地区的好的做法,注重听取学校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程序和相关政策,研究学生资助经费的发放机制,研究探索将资助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等。做到政策清楚、道理明白、方法得当,并且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提高。
(三)、不断学习,提高资助工作和水平
本年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学习
是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也是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提高管理水平,打开工作局面的有效方法。要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文化水平,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增加对政策的把握,把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好地做好资助工作。
(四)、20xx年学生资助月工作安排
2-3月份
1)制订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2)做好20xx年春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学生异动确认工作;
3)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学生的提前还款工作;
4)三月份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4-7月份
1)对20xx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对寄宿制学生伙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3)完成20xx年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困难家庭幼儿学生补助发放工作;
4)做好20xx年春期资助工作总结,整理资料归档入盒。
9-10月份
1)做好20xx-2015学年度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困难家庭幼儿学生资助的宣传教育、申请认定、审批发放等工作;
2)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学生的提前还款工作;
3)完成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
11-12月份
1)完成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本金、利息回收工作;
2)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整理资料归档入盒。
浦北县官垌中心小学
20xx年2月17日
资助工作计划 篇2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拓展工作思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力推进我校学生资助 ……此处隐藏6980个字……
4、加强校内资助工作的管理。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必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本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普通高中3-5%、中职5%),并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审计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有效。导的责任。
5、扎实开展上学期资助经费的调研和督查工作。选择4个乡镇和2所普高开展20xx年秋季资助经费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特别是期末义务教育阶段下拨的54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要求务必落实到学生手中。对普高学校资助等级评定和经费到位情况作重点抽查。为全县资助工作会议的召开提供一手资料。
6、努力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途径。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学校事业收入的4%作资助经费,用于学生的资助工作。积极联系和努力做好校外的各种资助工作,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
(二)规范日常监管,完善量化考核
1、继续推行国家助学金“财政专户—银行—受助学生”的发放模式,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使用。全面推行学生资助卡“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本人激活、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杜绝双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通过清点人数、电话回访、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运行。继续实行检查情况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制度;继续加强对民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加强对中职学校联合办学的督查力度;严格控制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中大龄段学生比例。
3、完善日常工作进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管理,提高准确率和按时报送率。
4、重视投诉问题的处理,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学校的投诉率和投诉按时办结率,将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5、根据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新增内容及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对中职、普高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办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量化考评;增强激励机制,评选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
(三)大力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1、按照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的总体要求,抓住重要时点精心组织宣传活动。
2、拓宽渠道,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教育网、媒体专访、热线电话、工作简报、标语、横幅、展板、编印宣传单(手册)、校内宣传栏、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3、不定期对受助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学生家庭走访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满意度。
资助工作计划 篇8为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xx市财政局xx市教育局关于制定xx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问题,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在xx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具有xx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独生子女,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在园时间200天计算。
三、资金来源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市级与区级按3:7比例负担。区财政将困难幼儿资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主要用于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用途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在园期间费用。
五、申请与发放程序
(一)申请与评定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幼儿监护人,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由幼儿园留存备查。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对因退园、转园等原因离开的幼儿,应停止助学金的发放。
幼儿园要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幼儿园将资助评审小组的名单加盖公章后,于9月20日前上报至xx区教体局316室。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显着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详见附件2、附件3),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幼儿园已审核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经园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区教体局审批、汇总。汇总后由区教体局将资料(详见附件4)上报xx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幼儿园要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并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
(二)资金拨付区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区教体局,由其负责直接发放。
(三)发放方式区教体局采取通过银行卡集中发放助学金的方式。幼儿园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为其家长或监护人制发银行卡,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集中将助学金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资助银行卡中。每名受助幼儿在学前教育期间最多只能享受6个学期的助学金。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