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合同范文汇编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聘用合同 篇1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助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岗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聘用期限为两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 20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
二、工作时间、报酬及福利
1、甲方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相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
2、在季节性旺季或有连续性或紧急性工作,乙方来调整假期和工作时间,公司有权调整假期和工作时间,乙方可在连续性或紧急性等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进行补休。
3、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为乙方支付房屋租住费用。
4、乙方报酬由年薪+利润分红两部分组成。年薪为元,(年薪为税前工资,包含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等所有福利)。月薪按年薪的60%为月工资,当月10日发放,40%通过绩效考核后年终发放,合约期内或合约到期双方续签,发放时间为一个自然年结束后次年的1月10日,如合约到期双方未续签,发放时间为合同到期后十日内进行结算。
利润分红按照当年完成利润后超额利润的一定百分比率进行奖励。
绩效考核方式及年终分红比率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三、 培训及保密规定
1、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经培训掌握技能后,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在甲方工作一定期限,若乙方违约离开甲方,则由乙方承担(与培训费等额)违约金。
2、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有保密的义务,合同期内若乙方违约擅自从事或到与甲方有竞争的行业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3、本合同期满,或因辞退、辞职等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两年内,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仍有保密义务,不得在同类企业并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公司任职或自行开业。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并要求乙方按决策落实执行的权利;
2、甲方有监督乙方工作的权利;
3、甲方有依据公司制度对乙方违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分及经济处分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有按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转移手续的义务。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待遇,及相关福利政策的权利。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及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五、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双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双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2) 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六、 合同解除、变更、续约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正;
2、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伤害;
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5、甲方公司撤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甲方依法宣告破产或解散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3、不可抗力。
(四)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十五日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补签劳动合同,若甲乙双方无法就补签合同达成一致而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合同延续,在视合同延续期限十五日内,双方未签订新劳动合同,则视同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
七、附随义务
1、合同解除后10天内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财物等,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职务。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乙方的补偿. 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乙方离职须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妥移交手续方可离职,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 ……此处隐藏4687个字……义务:
1、教师应享有的权利
A.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B.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C.指导学生的学习,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D.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带薪休假。
E.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F.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2、教师应尽的义务:
A、乙方被聘用后必须服从董事会及学校的统一工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B.认真执行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对教师每学期的评估、考核。
四、聘用
应聘教师须向学校提出求职申请,经教师考评小组按规定程序审查其任职资格,教育教学法能力测试。聘用教师须经校长签字才有效,新教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只享受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无奖金。被聘用教师工资自聘用通知日起计算。聘用期为一个学期,期限满后经考评胜任工作者根据工作需要再续聘。
五、工资发放
每月工资在次月15日定时发放,学期中间原则上不许辞工,如因特殊原因乙方需中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校方。经查明原因后才计发工资,未经校方同意,则作自动离职处理,校方有权不发本月工资,对消极怠工,漠视校规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校方有权中止合同,解聘时不提前通知,工资算至工作当日,但校方有义务道明解聘理由。
六、工资结构
每人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700+绩效工资) +职务津贴(100)+社会保险金(100)+电话费(50)+全勤(50)+安全奖(100)+卫生奖(50)+教学奖(50)+(初中教师另加级差200)+其它(加班.工龄),教师在校工作享受包吃包住。寒暑假只发基本工资。
七、解聘与辞工
1、因成绩不佳或出现重大失误,须中途解聘教师可享受当月实际工作日工资,学校不补发工资。
2、教师申请辞工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工申请,工资计算到离职离岗日止,工作日按每月30天计算。
3、教师擅自离职,造成学校人员安排困难及其它损失,除不获任何形式奖金外,还应赔偿甲方金额为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两倍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7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xx] 4号)及《上海水产大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初(续)订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初聘期限是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
(二)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试用期内乙方如果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甲方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聘用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续签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 岗位工作。在聘用期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
(二)甲方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按国家、地方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条件及工资、福利等待遇,负责对乙方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当事人依照协议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
(三)乙方依法享有参与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同时,乙方应按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任务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岗位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现聘期工作目标,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违法、违纪由甲方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聘用合同解除和终止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自动放弃或拒绝参加岗位聘任,视作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提出解聘,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按规定办妥工作移交、财物归还等离校手续,方可离开甲方或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离开。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确定是否续订,若一方不同意续订,乙方应按前款办妥一切手续后离开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配偶属随迁进校的,如主引进人( )解聘、辞聘或终止聘用合同,随迁进校的配偶( )的聘用合同也即随之解除或终止。
2、若发现乙方提交虚假学历、学位证明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3、乙方被聘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或实验室岗位工作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转岗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被聘为上述岗位的人员,未经同意,三年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4、乙方被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按《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期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有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出资招聘费、培训进修费、房改待遇、资助留学访问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最低服务期违约金(按少服务一月支付 元计算)及其他特殊待遇等总额。违约金递减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执行,无协议约定的按乙方每在聘一年递减10%计算。
(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学校临时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经纪人聘用合同 ·教师聘用合同
(三)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后,甲方(校人事部门及乙方工作部门)、乙方各执壹份,壹份留有关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