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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合同

时间:2024-02-18 13:42:57
咨询服务合同【荐】

咨询服务合同【荐】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咨询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咨询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本合同是经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客户服务。

第一条合同约定的服务

乙方负责按照与甲方商议好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参见附件1),利用乙方的系统及资源,为甲方提供____客户服务。

场地: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年月日。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符合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2、甲方保证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3、甲方保证其运行的项目本身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具体数据、信息和知识,并提供相关培训。

5、甲方负责提供给客户发送的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模版。

6、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监督乙方的服务工作,并按照相关流程提出建议与改进方案。

7、甲方应指派项目管理人员与乙方项目负责人保持沟通,协调项目工作事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服务内容。

2、乙方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证系统服务的正常进行,并给予合同确定的服务时间内不间断的技术支持。

3、乙方声明并保证:

(a)其为依照其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b)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本合同的签署、交付及执行进行授权。

(c)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d)其已获得并将保有履行服务及继续营业所必须的现有的所有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e) 提供应有的谨慎、专业的服务,乙方应成立专项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协调工作。

(f) 提供的服务及与服务有关的任何材料与乙方所知的所需服务的任何目的相适应;

(g)乙方应保证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h)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在任何广告、商业展示或公开陈述中,或者出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称或标志,或者其它任何缩写或改编。

(i)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报酬与支付

1、服务费用包括(参见附件2):

2、乙方当在项目运行后的每月25号向甲方提供项目每月服务费用(含5.27%营业税),甲方应当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之内付款。

3、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及时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逾期甲方应当向乙方就欠付金额支付每日0.1%的欠款利息。此外,双方的共识是:如果甲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就首次发票足额付款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以下是乙方的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的期间

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以及盖章后生效,服务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信息保密

1、双方承诺,对于因其是本合同一方、或在根据本合同合作的范围内所得到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给予最严格的保密。

2、向第三方披露信息或为第三方使用信息应当获得合同对方的事先批准。合同双方应当促使所有根据本合同被提供信息的或被要求提供服务的人士或公司同意承担此等保密义务。

3、保密义务不应当适用于目前已被双方所共知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双方可能在其合作之外获知的构想、概念、专有技术和技术或信息,且不适用于那些可普遍获得的或意在向公众公布的信息、数据和出版物。

4、在本合同或合同关系终止或届满之时,任何一方应当立即向另一方交还与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相关的其从另一方获得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本规定不应适用于那些按照本合同的本意应当由另一方保留的文件。

5、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或届满后的两年内仍然有效。

6、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本保密条款,将对由此给对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违反合同一方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了严重阻挠任何一方提供服务或物品供给的不可抗力事件,诸如罢工、停工、战争、政府命令、火灾等,或其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范围的事件且事件直接导致服务或商品供给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延迟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再进行。只要不可抗力事件的严重程度不需要更长的时间得以恢复,质量标准均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4个工作日内恢复。

如果因上述原因而导致任何一方在超过6个星期的期间内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另一方保留向其他供应商获取相关服务的权利。在此等情形下,本协议双方确保给予对方相互支持。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时间超过12个星期,或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2个星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恢复其物品供应和服务的大部分,则另外一方有权根据其自身考虑提前终止整个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个别部分,且需给予书面通知。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仲裁

本协议及其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引起的或涉及本协议而出现的异议、争议、索赔要求或者违约、正常和提前终止本协议、或由此致使本协议失效,应当由双方通过协商和谈判予以解决,如协商未成的,则应交将上述事项递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决,仲裁以中文进行。双方在此均明确任何上述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九条通知

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函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向甲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送至____有 ……此处隐藏15656个字……1.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11.2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合同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合同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双方履行完相应义务并结清咨询费后合同即失效。

1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项目咨询的范围、内容或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实质性变化,而甲方仍要求完成咨询任务时,按照本合同7.1条中约定甲方支付相应咨询费用后,双方需重新签订新合同。

11.4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委托方:受托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咨询服务合同15

鉴于:

1、(以下简称“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专事于地产项目投资业务公司;

2、(以下简称“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专事于地产项目投资咨询业务的咨询公司;

3、甲方已获批准开发商业项目权利;

4、甲、乙双方此前已进行一定程度的沟通和了解,业已达成合作的共同基础和契合点;

5、甲方欲将商业项目予以整体转让,独家委托乙方提供特定的项目咨询服务服务;基于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向第三方介绍推荐商业项目信息并促成该项目转让成功签约的服务。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和资源优势,积极认真地把甲方商业项目推介给有实力的第三方公司,并及时跟踪洽谈。

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该商业项目的前期介绍及沟通工作,协调有关矛盾,促成甲方与第三方签订转让合同,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转让。

3、为本商业项目转让后的实施所需要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三、咨询服务费支付

1、咨询费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分为两部分:

(1)按甲方与第三方在商业项目转让协议中有关甲方应得部分的土地溢价回报(即:权威评估部门作出的每亩土地评估价减去商业项目协议土地价)的百分之作为该商业项目部分的咨询服务费;

(2)按甲方在该商业项目中所拥有干股的百分之作为该商业项目部分的咨询服务费。

乙方同意在双方签署合同后即开始启动该商业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甲方同意应于签约成功后,第三方公司支付甲方应得回报的同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咨询服务费。双方同意以人民币形式付款。

3、乙方同意开具相应发票并自行承担相应税金。

4、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四、甲方承诺

甲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作出承诺:一旦第三方公司与甲方签订商业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甲方获得土地溢价回报后,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五、诚信条款

1、若甲方与第三方公司未能达成商业地产项目转让协议,在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情况下,甲方不应再与第三方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应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服务费。

2、若甲方以关联企业或其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

第三方公司签订本合同项目标的物的转让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服务费。

六、合同解除

情况一:违约

双方同意任一方不得随意终止该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实质性的违约事件发生。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并经乙方书面催讨后仍不支付的;

2)乙方未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并在甲方书面提出后仍无法进行合理性补救的。

情况二:房地产项目转让失败

若甲方未能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商业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确认该项目转让失败的正式宣布之日起的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七、保密条款

为本合同之目的,“保密信息”包括:

1、甲方为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材料;

2、本商业项目材料及其本项目的基本概况、转让价格;

3、一方在另一方接触之前特别指定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

6、接受方按理应当视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而不论该等信息是否被指定为保密的。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单方面对媒体公开合作内容。

合同双方将尽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和代表尽量减少对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发和复制,并防止作出未经授权的透露。合同双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该方代理人和代表才会得到该等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任何信息:

(1)并非由于接受方的过错而属于或者成为公众普遍可得的或知悉的信息;

(2)在另一方透露之前已为接受方知悉或可得的信息;

(3)对透露信息的一方未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后来向接受方透露的信息;

(3)法律要求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透露的信息

(4)在不违反与信息透露方的任何保密合同或者对其承担的其他义务的情况下,接受方已经或在此后独立获得或开发的信息。

(5)如果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要求某一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则该方将把此项要求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方将作出合理的努力,提前足够的时间发出该通知,从而使另一方能够寻求适当的保密合同、保护令或对任何透露的更改,而披露方将在此方面予以合作。

八、通知

本合同项下要求的任何通知,按照甲、乙双方地址以特快专递邮寄,即视为履行通知义务:

九、其他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本合同仅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创设任何第三方权益或义务。

3、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为任何目的而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营或合伙关系。

4、双方明示谅解和同意,本合同关于保密、违约责任等规定,均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5、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则其余条款仍然充分有效。

7、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于下列日期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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